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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买房久拖不返 债主上门酿出命案
2008-11-21 09:51:3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11月20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债务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王岚雄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03年,被害人黄金钢因要购买住房,先后多次找被告人王岚雄借款人民币3.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承诺一年后还款。借款到期后,黄金钢一直没有还款。后来,黄金钢以要办房产证及贷款后还款为由,再次向被告人王岚雄借款人民币3万元。

    2008年初,黄金钢还了部分欠款,重写了一张人民币5.2万元的借条给被告人王岚雄,并承诺在5月份把欠款还清。而后,黄金钢卖掉住房,于2008年5月15日,还了被告人王岚雄人民币2万元。2008年6月1日上午,被告人王岚雄多次打电话向黄金钢催讨欠款,黄金钢在电话里辱骂了王岚雄之后就不接电话了。被告人王岚雄很生气,于当晚10时许,从家里携带刀具到黄金钢居住的小区找他,因黄金钢不在家,被告人王岚雄就在楼下等候。当晚11时许,黄金钢从外面回来,走到小区门卫室门口处时,被告人王岚雄冲向黄金钢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人王岚雄捅刺黄金钢腹部一刀后离开现场,黄金钢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王岚雄于次日凌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岚雄与被害人黄金钢因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因追偿债务未果,持刀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