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找律师 | 找律所 | 在线咨询 | 案件委托 | 法律法规 | 合同范本 | 案例 | 法律百科 | 法律论坛 | 司法考试| 交流圈子 | 法律视频
首 页 | 法治焦点 | 环球法治 | 反腐行动 | 社会观察 | 曝光台 | 案件聚焦 | 民生关注 | 真情时刻 | 娱乐体育 | 法学院
首页>>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检索:
怀疑赌博受欺诈而报复行凶 案犯被执行死刑
2008-11-19 10:23: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28岁的河北省农民赵国志,怀疑他人赌博有欺诈行为后竟将对方报复致死。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6岁的河北省农民张爱保,减刑释放后又与他人结伙抢劫,并致人死亡。11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赵国志、张爱保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7年1月19日晚,赵国志到本市平谷区汪某在杨某夫妇的暂住处,与汪及杨某夫妇等人赌博输钱后怀疑汪、杨二人有欺诈行为,即起意报复。次日零时许,赵国志持木棍到汪暂住处,将汪骗出后,趁汪不备,持木棍将汪杀死。尔后,又闯入汪暂住处,持木棍猛击杨头部数下,致杨重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赵国志因怀疑与其赌博的汪、杨夫妇有欺诈行为,即起意报复,竟持木棍先后猛击汪、杨头部,至汪死亡、杨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爱保与他人预谋抢劫汽车,于2007年2月12日22时许,携带尖刀、胶带等作案工具,在本市朝阳区骗租王某驾驶的别克牌轿车。当车行驶至朝阳区垡头附近时,张爱保等人持事先准备的尖刀相威胁、并用胶带将王捆绑,后猛掐王颈部,造成死亡。抢得别克牌轿车、移动电话等财物共计价值15万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爱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并致人死亡,依法应予惩处。张爱保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据此,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的罪犯刘长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