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 文 号】  食药监办(2008)56号
【颁布时间】  2008.04.03 
【实施时间】  2008.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效力级别】  ###g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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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管理,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对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的通告》(国食药监办(2008)133号)。现就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省局自即日起开始办理受理登记事宜。2008年5月30日企业登记申报结束后尽快将全部调查表制成汇总报表(见附件)报国家局,同时将汇总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各省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出口管理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敦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如实登记申报。同时要认真做好企业申报的受理工作,及时对企业登记工作给予指导,对照调查登记表所附填表说明严格把好登记质量关。对逾期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药品安全监管司崔野宋、刘志文
  电  话:010-88331022,88331016
  电子信箱:ckgl@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汇总表
http://www.sda.gov.cn/syjb0856/syjb0856.rar